关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鲜乐多蔬果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鲜乐多蔬果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请予监督。联系电话:0553-2111167。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案件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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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芜市监市罚〔2024〕11-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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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鲜乐多蔬果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鲜乐多蔬果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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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门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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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罚款人民币3000元,上缴国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
自动 履行 6个月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25日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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