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飞瑞鹄正式用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查成飞瑞鹄正式用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开建管〔2024〕151号)、项目建议书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飞瑞鹄正式用电工程(项目代码为:2408-340264-04-05-782826)。
二、项目的建设不仅为企业提供稳定电源,还将进一步优化经开区的供电网架,推动城市发展。据此,该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
三、该项目位于芜湖经开区北区,主要包含约1.5公里10KV电缆、电缆分支箱和环网柜等安装及配套土建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约38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统筹。
五、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应严格按土地、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等管理部门的规范要求进行,做到“三同时”。
请你单位据此加快前期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抓紧推进后续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