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年8月23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印发了《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芜开应急〔2024〕8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我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贯彻落实经开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关于在经开区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贯彻《关于印发<芜湖市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应急〔2024〕63号)文件精神,结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无事不扰”的理念,以联合检查为常态、分别检查为例外,确保多个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提高监管效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7月中旬,由区安委办牵头起草,于7月25日完成初稿,7月25日至8月2日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并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于8月23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推动年度执法计划和“综合查一次”、“一业一查”等有机融合,凝聚执法合力,创新安全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监管模式,提高执法效能,打造人性化、法治化、现代化的经开营商环境。
五、主要内容
(一)明确联查范围
明确对外联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工贸行业领域联查单位,内部联查应急预案和培训机构联查单位。
(二)明确联合检查步骤
1.制定任务清单阶段。各行政执法部门分期分批制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任务清单包括事项名称、检查主体、具体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部门任务分工等内容。
2.明确检查对象阶段。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对各部门、街道执法检查企业进行数据碰撞,形成年度“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计划。
3.开展会商研判阶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会同联合部门共同协商下季度“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制定检查方案,并将季度“综合查一次”企业名单在维达官网进行集中公示。
4.开展联合检查阶段。依据联合检查方案,牵头部门做好“综合查一次”的牵头工作,与联合部门充分沟通,形成联动机制,防止多头检查、未按计划擅自检查等情况的出现;联合部门配合做好工作落实。联合检查全过程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建立隐患台账,完善隐患闭环整改。
六、创新举措
(一)通过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对涉及多个行政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的集中联合执法检查,以“综合查一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各行政执法部门编制“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任务清单包括事项名称、检查主体、具体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部门任务分工等内容,规范执法行为。
(三)触发式检查特殊规定。线索举报查处、上级交办转办、有关单位移送、应急突发事件、重要时间节点、大数据监测发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复查检查等,列入“触发式”检查名单,实行集中备案和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综合查一次”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综合查一次”的现实意义,精心组织实施,准确理解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联动协作。各牵头部门及联合部门要高度负责,对属于本部门的检查事项,及时主动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防止出现多头检查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要定期梳理“综合查一次”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破解问题。
(三)落实监督考核。安委办负责对本实施方案进行日常监管考核,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考核评比等方式,对推诿扯皮不执法或非必要自行检查,超范围检查造成负面影响的,通报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刘冉
政策咨询电话:0553-5846151
电子邮箱:ajj15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