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审查,对安徽勇驻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递交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条件,现准予该单位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决定。另作出准予安徽支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法人代表及注册资本的决定。
特此公告。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