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0 09:40信息来源: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次数: 字体:【  

经贸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为持续深化我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贯彻落实经开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关于在经开区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关于印发<芜湖市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应急〔202463号)文件精神,现印发《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请配合落实。

 

 

 

                            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2024823日     

 

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无事不扰”的理念,依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在经开区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年度执法计划和“综合查一次”、“一业一查”等有机融合,以“综合查一次”,确保多个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凝聚执法合力,创新安全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监管模式,提高执法效能,打造人性化、法治化、现代化的经开营商环境。

二、工作流程

(一)明确联查范围

1. 对外联查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应急管理局联合经贸发展局(商务)、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辖区街道办事处。

工贸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局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业局(卫健)、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生态环境分局、辖区街道办事处。

2. 内部联查

应急预案:减灾救灾科联合危化科、安监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培训机构:综合科联合减灾救灾科。

(二)明确联合检查步骤

1.制定任务清单阶段。针对监管领域中常见、高频行政检查事项,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原则,各行政执法部门分期分批制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任务清单包括事项名称、检查主体、具体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部门任务分工等内容。

2.明确检查对象阶段。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根据各自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对各部门、街道执法检查企业进行数据碰撞,形成年度“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计划。

3.开展会商研判阶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会同联合部门共同协商下季度“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制定检查方案,并将季度“综合查一次”企业名单在维达官网进行集中公示。同时,如有其他合理事由必须调整检查计划的,经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可动态调整。(原则上纳入“综合查一次”的企业每年检查次数不超过1次,危化、金属冶炼等重点监管企业每年不少于4次。)

4.开展联合检查阶段。依据联合检查方案,牵头部门做好“综合查一次”的牵头工作,与联合部门充分沟通,形成联动机制,防止多头检查、未按计划擅自检查等情况的出现;联合部门配合做好工作落实。联合检查全过程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建立隐患台账,完善隐患闭环整改。

(三)确保联合检查质量

如有触发式检查:举报线索查处、上级交办转办、有关单位移送、应急突发事件、重要时间节点、大数据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复查检查等,列入“触发式”名单,由牵头部门报送同级司法部门备案,街道办事处“触发式”检查统一上报至区应急管理局进行集中报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综合查一次”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综合查一次”的现实意义,精心组织实施,准确理解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联动协作。各牵头部门及联合部门要高度负责,对属于本部门的检查事项,及时主动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防止出现多头检查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要定期梳理“综合查一次”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破解问题。

(三)落实监督考核。安委办负责对本实施方案进行日常监管考核,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考核评比等方式,对推诿扯皮不执法或非必要自行检查,超范围检查造成负面影响的,通报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