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辰辉蔬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等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对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容月貌美容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进行公开,请予监督。联系电话:0553-5850290。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芜市监市罚(2024)11-72号 |
经济技术开发区辰辉蔬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经济技术开发区辰辉蔬菜店 |
92340200MA2WJDXP36 |
韦忠凤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288.84元,上缴国库。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
自动 履行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26日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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