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救助政策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5-31 15:57信息来源: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次数: 字体:【  

 

l政策依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救急难”互助社工作实施方案》(开社字〔202478号)

l救助对象:一般需具有本社区户籍或者有具有本社区户籍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有条件的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可以结合实际扩大救助范围。互助社对接受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府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一定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补充救助;对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等给予应急救助。

l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申请人应按规定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提交以下材料:①申请审核表;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低保、特困等相关材料;③遭遇困难及经济状况证明(或说明)。

“救急难”互助社(登记为社会团体的)自受理(或主动发现)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并完成救助资金发放(原则上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情况紧急的,也可视情况给予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备案为社区社会组织的互助社应当在作出救助决定后1个工作日内,将救助资金发放清册(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发放金额等信息)发送给街道“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接到救助资金发放清册后,原则上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管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应当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救急难”互助社自施救完毕后,应将救助对象基本情况、救助原因、救助金额等信息,在救助对象所在社区公开栏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l救助标准:一般情况下,补充救助不超过500元每人次,应急救助不超过1000元每人次。

l救助方式:原则上银行转账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办理地点:各社区“救急难”互助社

咨询电话:万春街道办事处2931860;龙山街道办事处2620018

监督电话:584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