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7 16:15信息来源: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刘成莹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相关规定要求,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安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

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

2、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芜湖经开化工园区规划总面积269.85公顷,共个区块,其中区块一面积47.26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保顺路,南至东梁路-三安光电用地北侧,西至扁担河,北至扁担河;区块二面积49.2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芜湖鸠江区区界线,南至东梁路,西至宝瀛项目边界,北至扁担河;区块三面积173.37公顷,四至范围为:深圳路以北,和沈路以南,西梁山路以西,长河路以东。

3、产业规划

根据规划产业板块划分,园区产业功能区包括化工新材料区、医药产业区、精细化工区和配套产业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 53-584 65 47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安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 51-65 568 736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并根据经开区化工园开发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和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的结果,分析经开区化工园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识别敏感的环境问题以及制约规划的主要因素。识别经开区化工园规划目标、指标、方案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环境目标,选择量化和非量化的评价指标。预测和评价经开区化工园规划方案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影响。针对规划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推荐规划方案。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最后编写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见附件),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和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4528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