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一业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提升协同监管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皖商改联办〔2024〕1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办牵头研究制定了《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一业一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年度工作计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按计划统筹推进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部门联合“一业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联合抽查任务有序高效实施。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及时会同参与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确定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工作要求等具体事项,确保上下协同、步调一致。各参与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积极响应,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
二、按流程规范实施
各成员单位要依托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按照分类建库、摇号派发、实地检查、公示处理等流程有序组织实施部门联合抽查。事前,发起部门要牵头建立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监管全覆盖、无盲区;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的抽查比例 (在此范围内还需应用信用等级设置阶梯式比例),通过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与配合部门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协商议定检查日程,协调安排检查用车,提前做好数据共享,高效开展实地检查。需要企业提供的检查资料,要一次性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事中,联合检查组要共同行动,不得自行其是,将部门联查异化为分头检查,讲一套、做一套。鼓励有条件的部门通过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非现场方式参与联查,减少涉企干扰。要以帮助企业发现问题隐患、提高合规守信能力为导向,按照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或细则,规范检查、文明执法,切忌走过场、做样子。事后,联查各部门要依照双随机抽查结果判定标准科学认定检查结果,并按照 “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后续处置,发现涉及行业性、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普遍性、多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三、按行业完善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以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合 “一业一查”为契机,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主导的跨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议事会商、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协同。在跨部门联合抽查的基础上,加强风险隐患跨部门联合监测,推进问题线索跨部门联合处置。积极探索符合行业监管需要的信用监管模式,加快建立完善行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差异化监管,持续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实现监管对守法诚信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加快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建设,明确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综合协同监管 “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提高相关市场主体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意识和能力。
四、按质效评议考核
各单位成员要建立进度跟踪调度及对账销号机制,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暨部门联合“一业一查”工作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更加严明的纪律作风,确保履职到位。
请各成员单位分别于2024年7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将本部门半年和全年的部门联合“一业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我办。
联系人:姚江红 联系电话:0553-5845772
电子邮箱:a1135418987@qq.com
附件1.经开区2024年度部门联合“一业一查”工作计划.xlsx
附件2.2024年度省市级部门联合“一业一查”工作计划.xlsx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