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芜湖民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现将跟踪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开发区名称及概要
开发区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规划区位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选址位于城市东部,规划范围划定为:东至青山河、南至杨青江、西以沿江高速为界、西南以芜宣高速为界、北以井冈山路与鸠江开发区毗邻。
概况:芜湖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9月以芜政秘【2007】118号文将鸠江区万春街道办事处划归经济技术开发区代管。根据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规划范围的复函,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控制范围为:东至青山河路、南至杨青江(清水河)、西以沿江高速为界、西南以芜宣高速为界、北以井冈山路与鸠江开发区毗邻,规划面积约45.0平方公里。于2018年开展该轮规划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并于2018年7月取得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审查意见。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张诚
联系电话:0553-5846547
联系邮箱:871752933@q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芜湖民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祖旺
联系电话:0551668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1011室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调查、综合对比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得出结论、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总体规划及环评批复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回顾性评价、环境质量现状及演变趋势、存在环境问题制约因素、污染源及环境影响预测、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与总量控制、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管理和跟踪评价、公众参与。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开发区内及周边居民,或者在开发区工作,欢迎您针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环境现状、区域开发过程中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跟踪评价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前,跟踪评价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跟踪评价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