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审查,对芜湖佰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芜湖玉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芜湖市成梅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递交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条件,现作出准予上述单位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决定。
特此公告。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