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安徽丰硕建设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8225815159684 |
熊永平 |
(经)城管(住建)普罚决(2024)1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
经查,2024年1月22日,经开区规建局在对高性能溅射靶材(三期)改扩建项目2#车间项目检查中发现,现场一名钢筋工作业人员(陈道平)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即上岗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2024年1月22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向你(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芜经质安令(2024)0086号),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全面排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交底情况,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熟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你(单位)于2024年1月24日向经开区规建局作出整改回复,并由监理单位芜湖珩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签字确认。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现场照片、《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检查笔录》《整改通知回复单》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罚款 |
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 |
1.00 |
2024/03/15 |
2099/12/31 |
2027/03/15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