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信息归集表(2024年3月第1批)

发布时间:2024-03-15 14:55信息来源: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次数: 字体:【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1 安徽丰硕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25815159684 熊永平 (经)城管(住建)普罚决(2024)1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经查,2024年1月22日,经开区规建局在对高性能溅射靶材(三期)改扩建项目2#车间项目检查中发现,现场一名钢筋工作业人员(陈道平)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即上岗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2024年1月22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向你(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芜经质安令(2024)0086号),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全面排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交底情况,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熟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你(单位)于2024年1月24日向经开区规建局作出整改回复,并由监理单位芜湖珩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签字确认。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现场照片、《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检查笔录》《整改通知回复单》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罚款 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 1.00  2024/03/15 2099/12/31 2027/03/15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