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私厨农家菜馆(王万余)未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私厨农家菜馆(王万余)未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请予监督。联系电话:0553-5961709。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案件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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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备注 |
1 |
经开区市监处字〔2024〕1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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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私厨农家菜馆(王万余)未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 |
经济技术开发区私厨农家菜馆 |
92340200MA2Q3GAJ3C |
投诉举报 |
王万余 |
未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 |
1、没收违法所得48元; 2罚款500元,上缴国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自动 履行 6个月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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