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皖新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等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对芜湖市皖新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进行公开,请予监督。联系电话:0553-5850290。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芜市监市罚〔2024〕11-3号 |
芜湖市皖新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芜湖市皖新纯净水有限公司 |
91340200MA2TL32X25 |
王秀伍 |
生产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30元,上缴国库;2.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
自动 履行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4日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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