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17:32信息来源: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刘成莹 字体:【  

根据《关于启动芜湖市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的通知》(2023年第2期),芜湖市决定122718将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黄色升级为橙色,同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经开区管委会决定同步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于122718时启动Ⅱ级响应。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在应急响应期间落实以下管控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2、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
    3、公众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
    二、建议性措施
    1、公众减少出行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延长工作时间。
    三、强制性措施
    1、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 100%覆盖;禁止爆破和建(构)筑物拆除,停止建筑工地、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含挖填和转运),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矿山企业、混凝土(沥青)搅拌站实施停产;禁止施工现场沥青熔化作业;禁止现场灰土拌和作业。
    2、严查无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违规上路行驶,禁止物料、土石方(含绿化等非渣土形式土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除天然气、电力等新能源汽车外)等重型货运柴油车上路行驶。
    3、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机械化道路清扫, 增加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增加6/日),尽量减少人工清扫。
    4、严禁城市清扫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荒草等的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
    5各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控措施   
    6、从严查处区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7、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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