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
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年12月下旬至2024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和考核行程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象
经开区12所中小学、9所公办幼儿园。
三、考核内容
(一)党建工作(见附件1);
(二)发展工作(见附件2、3)。
四、考核方式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询问等方式相结合。
五、考核组成员及分工
组织、协调:艾启双;
(一)党建工作
韩言好、陈思敏;
(二)中小学发展工作
1.张开宇、周敏:教育教学工作;
2.陈波、韩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3.晋寒梅、邹亨静:德育工作、工会及教代会工作;
4.赵帮银、褚瑶瑶:校园安全及综治、卫生工作;
5.沈伟:体艺工作;
6.张勇、褚瑶瑶:教育装备管理应用工作;
7.曹学峰:基建项目管理工作;
8.金文娟:财务管理工作;
9.艾启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分项。
(三)公办园发展工作
1.甘小霞:保育教育工作;
2.陈波、韩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3.赵帮银、褚瑶瑶:校园安全及综治、卫生保健工作;
4.张勇、褚瑶瑶:教育装备管理应用工作;
5.曹学峰:基建项目管理工作;
6.晋寒梅:工会及教代会工作;
7.金文娟:财务管理工作;
8.艾启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加分项。
六、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校长和学校奖励性绩效的重要依据之一;
2.考核结果作为中小学及公办园分配上级下达的教育督导评价奖励补助资金、单位申报有关优秀集体、集团化办学考核等重要参考依据。
七、有关要求
1.具体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各校(园)自查2023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自评表,交考核组。
3.各校(园)将本单位2023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加分项统计表及表彰(奖励)情况统计表、证明的电子照、复印件(证书、牌匾、文件等)交考核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