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信息发布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05 09:50信息来源: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次数: 字体:【  

一、培训项目:就业技能培训。
二、对象范围: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且不具有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三、培训内容:根据职业(工种)确定培训内容。
四、培训课时:按照省级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中确定的课时执行,其中:技术理论知识与综合素质理论知识(消防、安全、保密等)的培训课时原则占总课时的40%,实际技能操作训练原则占总课时的60%。

五、培训机构(承训单位):定点培训机构。
六、补贴标准:按照省级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执行。
七、报名材料:按照“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填报,纸质材料按模板填写报送。
八、报名地点(方式):个人向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培训机构提交培训计划→信息资料录入全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培训过程相关情况录入系统→培训结束时组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成绩录入→培训机构向当地人社部门申领补贴→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拨付。

九、咨询电话:0553-584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