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信息归集表(2023年11月第3批)

发布时间:2023-11-30 10:56信息来源: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次数: 字体:【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1 芜湖华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0200551845819X 陶有根 (经)城管(市容)普罚决[2023]39号 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11月 15 日21 时,经开区城管局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凤鸣湖路与长春路交叉口凤鸣研创中心工地出入口有污染(约30平米),严重影响了城市市容和卫生环境。经查是当事人所属运输车辆驶离工地时未保持清洁所导致,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 警告;罚款 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并罚款 0.10 2023/11/24 2099/12/31 2026/11/24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 舒城银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523MA2TQWDK23 杜鹏 (经)城管(住建)普罚决[2023]1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2023年10月18日,经开区规建局在对银峰·芜湖经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检查中发现,现场一名正在高空作业的架子工(詹绪宝) 属于未持证上岗,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2023年10月20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向你(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芜开规建令决字 [2023]5号),责令立即改正,并全面排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三日内完成整改,确保所有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你(单位)于2023年10月2 日向经开区规建局作出整改回复,并由监理单位安徽舒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芜湖银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签字确,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案件移送函》(规建) 移函 [2023](2)号,《案件材料清单》、《移送情况说明》、现场照片、《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芜开规建令决字[2023]5号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检查笔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回复单》两份及相关整改附件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罚款 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 1.00 2023/11/23 2099/12/31 2026/11/23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 铜陵国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0700553297107T 刘六五 (经)城管(住建)普罚决[2023]2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2023年11月6日,经开区规建局在对年产 5 万吨高精铜合金带箔材项目-成品车间二及粗轧车间工程项目检查中发现,现场一名登高车上进行钢结构喷漆的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即上岗作业,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2023年11月7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向你( 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芜经质安令[2023] 0005 号)责令你 (单位 ) 立即改正,并全面排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熟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限 3 日内完成整改。你 (单位)于2023年11月9日向经开区规建局作出整改回复,并由监理单位马鞍山和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盖章签字确认盖章签字确认。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案件移送函》 (规建) 移函 [2023](3)号,《案件材料清单》、《移送情况说明》、现场照片、《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芜经质安令[2023] 0005 号)、《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检查笔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回复单》及附件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罚款 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 1.00 2023/11/27 2099/12/31 2026/11/27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