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2 16:00信息来源: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次数: 字体:【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芜湖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请分别于65日、125日前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娟,18315366019QQ1157656162

 

                       芜湖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54


芜湖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区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基础提升,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管委会、街道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工委管委办公室、应急局)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工委管委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工委管委办公室、区安委办)

2.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结合年度区安委会工作要点,制定区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推动管委会、两个街道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区安委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每月深入一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同时结合重点时段、省内外重特大事故等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 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芜湖经开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和支持保障职能。(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区十四个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制定专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统筹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十四个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分工负责)对新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时提请明确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工委管委办公室配合)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旅游景区高风险旅游项目、储能电站、综合管廊、仓储物流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经发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社会事业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强化对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构建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有关任务,着力打通街道、社区两级和森林经营单位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街道办事处)

4.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转岗位等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车辆租赁企业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责任单位:经发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牵头)

5. 督促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考核、督查、提醒、通报、约谈等制度落实,压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推动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推动管委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区安委会对各部门、各街道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责任单位:经发局牵头,区安委办协同)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完成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任务,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责任单位:工委管委办牵头,区安委办协同)

二、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6. 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建立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推广一批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7. 加强道路交通和轨道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非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交警大队、经发局、社会事业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超标电动车等行为,督促车辆生产企业落实生产一致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经发局)大力实施铁路沿线轻硬质漂浮物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加强铁路货物运输安全。强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经发局)推动农村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加快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责任单位:交警大队、经发局)

8.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健全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常态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深化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对照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文和皖发改产业2022355号文要求,组织开展认定化工园区自评,通过市级评审。(责任单位:经发局)实施重点化工产业集聚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对照省应急厅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复核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推进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应急局牵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推进新、改、扩建涉及危险工艺企业(项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强化对特殊作业的线上监管,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实战化运用。(责任单位:应急局)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经发局)严把高危企业设备检维修和假期开停车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深化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回头看。(责任单位:应急局)推动化工园区和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深化“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责任单位:经发局、应急局)

9. 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落实“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轨道交通、石油化工、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场所,室内冰雪活动、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推动经开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健全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材料新设备新业态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加强基层“一镇(街)一委一站”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村级工业园消防安全管理,推进街道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推进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宗教场所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基层消防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配合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和智慧消防二期建设。统筹水上消防能力建设。完善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等。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消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0. 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突出做好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和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压实水上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 “四类重点船舶”、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突出防范商渔船碰撞、船舶自沉、客运船舶超载等安全风险,严查内河船舶非法涉海运输、“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捕捞运输作业、不适航渔船出港等行为。(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督促指导街道落实农村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农村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乡镇自用船舶进入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5-10月份,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11. 加强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常态化推进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管控措施,完善整治台账,加快推进分类整治;积极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探索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等创新制度。(责任单位:规建局)强化零星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单位:规建局、建管处)大力宣传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推行工作,强化公路、铁路、水运、电力、水利、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有关建设施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责任单位:规建局、城管局、经发局、市场监管局、建管处)

12. 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大力推动管道燃气居民住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工作。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储存、充装、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等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持续推进“瓶改管”工作。(责任单位:规建局牵头,经发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强化新型燃料安全监管,持续推进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整治及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应急局、规建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3. 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等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继续在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机械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应急局)开展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治理。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高压氧气瓶专项整治。积极配合推进市级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和气瓶追溯体系建设。加强推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放电子证书的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经发局、公安分局)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管理。(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社会事业局、文旅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配合市级主管部门,探索实施中小学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三、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

14. 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牵头)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推动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并加强宣传。(责任单位:应急局、工委管委办、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15. 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执法机构业务标准化建设,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职责运行流畅、保障到位。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落实《安徽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加大执法支撑;稳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制度,推行“说理式”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区级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部门本季度有执法案件的每季度至少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1个典型执法案例,区安委办每年至少向市安委办报送1个涉及行刑衔接的执法案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差异化执法方式,推动精准执法。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推进经开区安全生产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探索组建14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组,实现专家队伍共建共享共用。用好长三角一体化平台,找准短板不足,学习先进、打牢基础、夯实本领,不断提高执法质量。(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成员单位)

16. 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加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芜湖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实施细则》等制度,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应急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17. 强化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等制度。严格依法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标准技术等方面,完善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评估机制,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倒查事故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工作。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推进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库建设,严格遵守事故统计直报制度,探索建立部门事故统计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应急局牵头,总工会等相关涉及部门协同)

四、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8. 强化安全生产规划落实。落实好“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做好“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19. 配合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责任单位:建管处等各有关部门)

20. 加快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配合完成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卫星通信网、窄带无线通信网,构建空天地一体、公专融合、全程贯通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强化大震巨灾及“三断”条件下通信保障能力。推进“智慧应急”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各领域应急系统和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和信息归集,提升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应急局)

21. 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先进适用装备研发。推动全面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应急局、经发局、科技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22. 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农村道路“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路侧护栏)及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责任单位:经发局、交警大队)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责任单位:规建局、建管处)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全封闭的推进力度。(责任单位:经发局、交警大队)

23. 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先进适用装备配备水平,推进装备物资储备库和战勤保障储备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应急局、消防大队)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应急局、经发局)配合市应急局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应急局)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应急局)

24.配合推进长三角区域应急协作。(责任单位:应急局)

25.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激励奖励机制办法。(责任单位:应急局、工委管委办)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应急局、财政局)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

26.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作典型事故警示片和事故案例集并大力宣传,强化对企业一线员工的警示、宣贯,提高一线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经开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专区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运用各类线上线下宣传教育平台,面向全社会公众开展公益性法规常识宣传。(责任单位:工委管委办、公安分局、应急局、总工会分工负责)

区安委会负责同志2023年重点工作

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

区安委会牵头领导

牵头责任单位

协同责任单位

1

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曹小明

工委管委办

应急局

区安委会

各成员单位

2

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曹小明

工委管委办

应急局

区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3

统筹推进、推动发展改革、财政、应急管理、数据资源管理、地震、消防救援、供电、粮食储备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汤新亮

经发局

财政局

应急管理局

工委管委办

科创局

消防救援大队

4

组织开展“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中期评估

汤新亮

应急局

区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5

结合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

汤新亮

应急局

区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6

完成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汤新亮

应急局

区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7

充分发挥能源(含电力、油气长输管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作用,扎实推进能源、危险化学品、消防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汤新亮

经发局

财政局

应急局

消防救援大队

 

有关专委会

各成员单位

8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人社、 农业农村、商务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朱翠萍

人社局

社会事业局

经发局

9

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

朱翠萍

人社局

应急局

区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10

充分发挥农业(渔业、农机)、商贸流通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作用,扎实推进渔业、农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朱翠萍

社会事业局

经发局

有关专委会

各成员单位

11

持续推进农机、渔业领域专项整治和平安创建。

朱翠萍

社会事业局

12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司法、国资、民族宗教、工会、银保监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汤新亮

经发局

工委管委办

财政局

总工会

13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利、城市管理、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气象、邮政管理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汤新亮

生态环境分局

规建局

经发局

自规分局

城管局

建管处

14

充分发挥建设施工、城镇燃气、综合交通运输(含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作用,扎实推进建设施工、城镇燃气、综合交通运输(含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黄必文

规建局

经发局

有关专委会

各成员单位

15

深化城乡自建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

黄必文

规建局

城管局

16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公安、人防、军队、武警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王社伏

公安分局

17

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作用,扎实推进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王社伏

交警大队

有关专委会

各成员单位

18

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王社伏

公安分局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9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朱翠萍

社会事业局

科创局

20

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

王社伏

 

工委管委办

应急局

区安委会

有关成员单位

21

支持“智慧应急”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朱翠萍

科创局

应急局

22

充分发挥校园(含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场所和旅游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作用,扎实推进校园(含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场所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朱翠萍

社会事业局

有关专委会

各成员单位

23

统筹推进、指导推动民政、卫生健康、供销、共青团、妇联等系统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朱翠萍

社会事业局

文明办

团委

24

充分发挥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作用,扎实推进社会福利机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朱翠萍

社会事业局

有关专委会

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