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荐安徽省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安徽省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皖科人秘〔2023〕280 号)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推荐安徽省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1个,现予以公示。
一、评选条件
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18 年以来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违法违纪案件和严重“四风”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改革创新,开拓科技创新管理新局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新定位、新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省建设目标,提出符合中央精神、具有本地特点、务实创新、操作性强的科技创新工作新思路、新设计和新举措,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 锐意进取,敢于应对科技创新发展新问题。坚持“四个面向”,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基础研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展民生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扩大开放合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提升国家科技安全能力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形成了创新治理的新机制、新做法、新经验。
3. 精准施策,积极落实科技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各项科技改革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加强科技与经济、金融等其他领域部门长效协同联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在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工作,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协同、高效、开放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4. 作风优良,领导集体凝聚力、战斗力强。领导班子信念坚定,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富有进取精神,能够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坚持民主集中,在加强党的建设、 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创新文化、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和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成效显著,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或社会公信力。
5.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拟推荐对象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三、简要事迹
科技创新局始终坚持创新引领,狠抓科技服务能力提升,持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积极落实省市各项科技改革政策,出色完成省市科技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
2018年在商务部对219个国家级经开区考核排名中,芜湖经开区科技创新单项排名居第6位。2019年顺利获批全国第二批科技支撑型双创升级特色载体,并在2021年终期评价中获评优秀;获评2022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先进单位;2023年芜湖经开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顺利获批组建。
截至2022年底,全区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的274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的比重达43.3%,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9.28%,稳居全市第一位;拥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148家,国家级孵化器1家,国家级众创空间2家;登记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91.69亿元,输出70.2亿元。
四、公示时间
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
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如对公示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工委管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841876。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