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里城综合门诊部购进医疗器械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2 16:08信息来源: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等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现新里城综合门诊部涉嫌购进医疗器械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开,请予监督。联系电话:0553-5943200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案件

来源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备注

1

芜市监械罚〔2023〕11-2号

新里城综合门诊部购进医疗器械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新里城综合门诊部

52340200MJB071924A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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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医疗器械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250元,上缴国库。  

  

自动

履行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