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旭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绿色节能型压缩机基础件、汽车零配件新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芜湖旭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芜湖旭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要求审查节能评估报告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投资5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7000万元,全部达产后实现年产1800万套压缩机运动件产品及3600万套空调阀类产品、年产6200万套空调压缩机零部件及2650万套冰箱压缩机零部件、年产800万件汽车管路件。
二、本项目行业类别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方案符合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
三、节能报告的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国家节能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的要求。
四、该项目新增耗能种类为电、水和天然气,建成投产后,年新增消费量为:电力消耗998.18万kWh,水36625m3,天然气43.2万m3。项目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为1751.34吨标准煤、等价值为3372.09吨标准煤。
五、原则上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工作:
1.保证落实节能评估文件中的节能措施和节能设备,确保达到节能标准要求,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2.在项目实施中,其主要设备应选用国家推荐的节能与环保产品。
3.在项目投产运营过程中,要积极开展能耗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分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在后续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中应严格遵守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环评报告以及本节能评估报告的原则与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节能措施与项目实施同步进行,确保项目的各项经济指标得到可靠落实。
六、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的选择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项目年综合能耗超过节能审查能源总量的15%,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