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2022年度1-12月份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公示表
政策内容:具有经开区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可享受生活补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两项补贴。)
补助申请流程: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审批流程: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申请—街道初审—区社会事业局残联审核—区社会事业局审定
责任单位: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单位 |
本月发放补助人数 |
补助标准(元/人/月) |
累计发放补贴金额(万元) |
累计发放补贴金额(万元) |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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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160.64 |
5843045 |
573 |
1014 |
一、二级125 三、四级90 |
65 |
82.04 |
7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