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2年9月7日)

发布时间:2022-09-07 11:32信息来源: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次数: 字体:【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失信程度
1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葆颜臻美美容店 92340200MA8LWP6A3C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葆颜臻美美容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元 0.30 2022/09/07 2023/09/07 2023/09/07 一般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