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2-01-18 15:23信息来源: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文件精神和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相关工作安排,我委组织编制了《芜湖市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编制背景

2020415日,“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挂牌成立。省委、省政府要求:努力打造长三角新兴产业合作示范区。20207月,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沈巷片区起步区托管工作的意见》(芜市办[2020]11号),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履行沈巷片区部分区域的行政和经济管理职责。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沈巷片区建设主要批示和意见,有序控制和引导沈巷片区的开发建设,实现高质量、高标准、高起点的新兴产业示范区的发展目标,20208月,江北集中区移交控规编制工作后,进行了相关资料整合和收集工作,并继续由移交前设计单位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沈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5月上报市规委会审查,根据规委会纪要要求,对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单元)的控规方案相关内容进一步研究,并与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鸠江区政府做好衔接,修改完成《芜湖市沈巷片区(长河路以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方案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西临新沈路、东接临江路、北至西梁山路、南抵长河路,规划用地面积为 9.59 平方公里。

2、片区定位

基地以高端制造、生活居住为主导功能,形成以光伏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为主,建设具有产业、生态、创新等优势,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引领型新区, 构建产业特色鲜明、增长动力强劲、绿色本底牢固、政务服务高效、示范效应明显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规划创造健康、富有活力的宜居社区,各类服务设施齐全,全民共享,服务高效,满足人民群众文化活动、休闲娱乐、运动健身等丰富多彩的生活需求。

规划以生态安全为底线,构建以生态适应性为基准,坚韧稳固的公共安全体系,为城市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规划提出将沈巷片区打造为: 长三角极具竞争力的产业新高地, 安徽省高端制造产业创新示范区, 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先发引领区。

3、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基地规划总用地面积 959.32 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 934.12 公顷,占总规划用地 97.37%,以工业和物流为主导功能,形成九大类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约 475.8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50.94%。其中,一类工业用地 (M1)面积约 72.5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7.77%;二类工业用地(M2)面积约 380.62 公 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40.75%;生产研发用地(Ma)面积约 22.6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2.42%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约 131.2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14.05%,其中,一类物流仓储 用地(W1)面积约为 46.03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4.93%;物流仓储混合用地(W1/M1)面积 约 51.9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5.56%;二类物流仓储用地(W2)面积约为 33.27 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3.56%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约 42.4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 4.54%

规划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约 8.8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0.95%。其中包括行政 办公用地、学校用地、体育场馆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约 12.1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1.30%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约 151.09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16.18%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约 2.7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0.30%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约 109.7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11.75%

规划水域面积面积约 25.20 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约 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