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1年以来,管委会相继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大力推进经开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推动经开区企业更好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管委会印发了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1.适用企业: 必须是注册、纳税在经开区的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生产经营企业。
2.创建程序:适用企业执行《芜湖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芜安监规〔2015〕29号),按照行业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3.严格否决:创建企业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有关事项》(芜安监二〔2017〕159号),特别明确要求涉及金属冶炼企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液氨使用等危险场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辨识的不得评审。
4.指导服务:加强创建企业的动态管理,指导落实隐患整改。2022年底前,所以规上企业要求通过标准化三级以上。
5.激励措施:提高补助标准,鼓励企业创建。
对达标企业规范管理,推进有条件企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