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国家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12 09:54信息来源: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12018年市政府办印发《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食品安全“四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农贸市场、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四项治理”工作。要求到2020年,农贸市场整治面累计达到98%,每年动态创建市级示范农贸市场20家,分配到经开区任务为1家;食品小作坊整治面达到98%,符合登记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登记率达98%以上,每年动态创建市级示范小作坊50家,分配到经开区任务为1家;小餐饮整治面达到98%,符合备案条件的小餐饮备案率达98%以上,每年动态创建市级示范店100家,分配到经开区任务为5家;政府确定的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场所和临时经营区域整治面达到98%,食品摊贩动态备案率达70%以上,每年动态创建市级示范集中经营场所和示范临时经营区域各12家,2020年分配到经开区任务为0家(经开区仅有2家临时经营区域,2018年已整治完毕)。

22018年市食药安委印发《关于印发芜湖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芜食药安委〔20181号),要求到2020年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力争达到70%以上,省抽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95%,其它餐饮单位中特大型餐饮企业“明厨亮灶”率达到70%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开展食品安全“四项治理”,全面推进农贸市场228整治工程,要求设有民生工程快检室的农贸市场配备专(兼)职检验人员,每天完成快检15批次并及时公布快检结果,创建市级示范农贸市场;实施食品小作坊232现场改造,配备上、下水设施,且保持下水畅通,地面、墙面应平整光洁,采用瓷砖等硬质材料,顶面应光洁耐腐防霉防脱落,工作台、货架应采用不锈钢材质,创建市级示范小作坊;全面实施353后厨改造工程,要求地面、墙面贴瓷砖,顶面光洁耐腐防霉,清洗水池、切配台、灶台、厨用盛器、货架均为不锈钢,冰柜(箱)、消毒柜、保洁柜均应配齐并满足经营需要,创建市级示范小餐饮;推动小摊贩做到三一致,二到位,六符合

2)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实施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制定年度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2020年计划抽检不少于520批次,对抽检项目实施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承检机构,落实抽检任务。加强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特大型餐馆的监督检查,督促开展视频厨房改造,落实相关奖补政策。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0年初预算资金100万元。全年开展工作包括: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快检)第三方检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第三方服务、落实“明厨亮灶”奖补、开展食品安全“四项治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等,本着厉行节约、降低成本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采取公开招标、公开询价的方式控制成本,全年使用资金93.4万元,资金使用率71.74%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食品安全“四项治理”取得实效,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有序开展,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持续强化。

阶段性目标:创建1个规范化农贸市场、1家示范小作坊、5家示范小餐饮;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特大型餐馆明厨亮灶率达100%;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全年快检不少于10950批次;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全年累计不少于520批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整体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管,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四项治理”和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原则为实事求是、以定量评价为主。评价指标体系分为3个一级指标(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5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以及10个三级指标。评价方法为资金使用科室自评、资金管理科室复核和局领导评价相结合。评价标准为满分100分,90分以上为优、80-90分为良、60-80分以下为一般、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项目实施单位对年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绩效进行全面梳理、自评,形成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国家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得分97分,其中项目资金执行率得分7分、项目完成率得分90分,评价结论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食品安全“四项治理”、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和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快检)均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为圆满完成考核任务,我部门结合实际决定实施本项目。

(二)项目过程情况

20203月项目实施单位分别通过经开区招标办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快检)第三方检测服务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通过招标确定安徽中青检测有限公司开展这两项业务。从2020年年初我局对食品安全“四项治理”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两个项目做出部署,要求相关科、所、队全力推进,至10月底全面完成。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0年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520批次,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快检)10951批次,累计创建1个规范化农贸市场、 1家示范小作坊和5家示范小餐饮,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特大型餐馆明厨亮灶率达到100%,圆满完成预期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实施本项目,辖区农贸市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改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日趋完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上升,明厨亮灶工程进一步深入人心,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为确保项目实施有力,项目实施单位一是统筹谋划,提早着手。对需要公开招标实施的项目自2月份就开始谋划,3月份实施,4月份完成;二是强化监管,跟踪问效。对示范创建、明厨亮灶等项目效果需要现场核实的,采取强化监管、跟踪问效的方式,持续跟进项目实施过程,确保取得实效。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使用率不够高,原因主要是部分招标项目由于市场变化导致预计价格不够准确。

七、有关建议

结合部门工作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加强预算谋划,提高市场敏锐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