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办〔2019〕19号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芜政办秘〔2018〕291号)精神,为做好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保障所需资金,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提高市民认知度、参与度。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分类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原则,通过建立示范试点,发挥示范典型引领作用,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采取政府和市场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注重源头管控,减少过度包装,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学校垃圾分类教育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明显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2.年度目标
2019年,在经开区所有党政机关、2个居民小区、2个学校、2个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在示范创建的基础上,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100%全覆盖。
二、实施区域及分类要求
1. 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以“三分法”为基本要求,即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垃圾作为强制分类对象。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相关企业有食堂的,必须对“餐厨垃圾”进行源头单独分类收集。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原则上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分流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达到基本分类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类。
2.居民小区。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以“三分法”为基本要求,即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垃圾作为分类对象。居民小区内有餐饮业态的,应当将“餐厨垃圾”纳入分类。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原则上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分流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在达到基本分类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类。
3.商业综合体及餐饮企业。商业综合体及餐饮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以“四分法”为基本要求,即将“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垃圾作为分类对象。
三、分类方式
1.“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垃圾的主要品种和投放暂存、收运处置方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2.生活垃圾分类标识颜色、分类投放容器的配置要求,按照《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执行。
3.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责任人的职责按照《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执行。
4.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根据实施区域情况,采取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或者由社区和物业公司直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四、重点工作任务
生活垃圾分类要做好以下十个方面重点工作:1、完善标准体系建设;2、强化宣传教育体系建设;3、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4、推进“两网融合”,建立可回收物资源高效利用渠道;5、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6、扩大餐厨垃圾收处能力和覆盖面;7、基础配套设施建设;8、建立垃圾分类计量和评价体系;9、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0、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全域推进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城管局,具体负责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监督与指导。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2.明确工作分工
各责任单位和试点单位要根据任务要求,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责任人员和时间进度,确保按期按质完成任务。
3.强化经费保障
按照芜政办秘〔2018〕291号文件精神,试点示范单位分类桶更新与配置、分类垃圾袋、分类运输车辆采购(含改造)、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分类督导员配备等所需经费由经开区财政自行承担,市财政按照“以奖代补”方式每年对市区通过验收的试点单位给予适当补助。
为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可复制、可推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完成市级验收的试点示范单位给予适当补助,标准初定为:示范居民小区:2万元;示范单位0.5万元。
4.强化宣传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在居民区、公园、公交站场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专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强制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培训,重点抓好分类单位后勤管理人员的培训。积极探索“社区+志愿者”等模式,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广泛引入社会参与和监督,做好优秀分类经验的交流与推广,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
5.强化督查考核
各责任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督察整改、文明单位创建、节能减排等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出台督查考核办法,开展日常督查考核,督促各相关单位(部门)每月定时上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季通报、年考核,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同时,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深度参与垃圾分类制度建设与推行,形成社会共管共治。
附件:1.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经开区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陆 雷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王社伏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袁启龙 工委管委办公室
杨 勇 经济贸易发展局
黄必文 规划建设局
丁惠群 财政局
胡道静 社会事业局
孟德津 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家锁 城市管理局
梁媛媛 文明办
屠昌房 龙山街道
袁心霞 万春街道
褚旭东 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崔 莹 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席宇慎 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刘瑞荣 经开区交警大队
范庚生 交通运输管理站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局。
附件2
经开区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完善标准 体系建设 |
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 |
城管局 |
2019年8月 |
2 |
强化宣传 教育体系 建设 |
印制《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致市民一封信》、制作宣传海报、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
城管局 |
2019年8月 |
3 |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持续普及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案例 |
两委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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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组织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垃圾分类手册、一封信等资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
街道办事处 |
2019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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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2019年,分别建设3个党政机关(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龙山街道办、万春街道办)、2个居民小区(新里程凤鸣苑小区、万春新苑乐苑小区)和2个学校(龙山小学、育瑞实验小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通过组织社会公众、广大学生参观,不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
两委办 |
2019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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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抓好学校学生教育。强化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从幼儿园、中小学校抓起,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将垃圾分类应知应会知识纳入有关学科考试内容,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树立垃圾分类绿色理念,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文明习惯的养成 |
社会事业局 |
全年 |
7 |
建设生活垃圾 |
发挥居委会、社区党员干部和志愿者的作用,并积极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等协调对接,协同推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开展范围的单位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街道和社区,必须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经统一培训后,持证上岗,负责本单位(小区)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服务和统计等工作 |
文明办 各街道办事处 |
2019年10月 |
8 |
推进“两网融 |
采用“互联网+”的方式,整合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优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布局。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赋予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监管职责,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纳网管理,不在登记备案名录内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再生资源的回收。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取连锁经营方式,整合个体回收人员,建设统一、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采用社区预约回收、定期上门收集、集中分拣转运等方式,最大限度方便市民交售可回收资源 |
经贸发展局 |
2019年12月 |
9 |
建立健全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
依据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加快组织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安全处置分类后的家庭源危险废物 |
生态环境分局 |
2019年12月 |
10 |
垃圾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必须使用交通部门统一指定的专业危废运输车辆进行运输,送到指定的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
生态环境分局 |
2019年12月 |
11 |
扩大餐厨垃圾收处能力和覆盖面 |
规范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完善以饭店、宾馆、食堂、农贸市场为主要收运对象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逐步在实行垃圾分类好的居民小区引导开展居民厨余垃圾分类,将分类出的厨余垃圾集中装入厨余垃圾桶,由餐厨垃圾收运公司送至指定餐厨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置 |
城管局 市场监管局 街道办事处 |
2019年12月 |
12 |
基础配套设施 |
负责根据《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和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安排,配足配齐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转运车辆、容器的采购和设置,并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下个年度的分类车辆和容器购置工作。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可回收物和各类其他垃圾分类收集、计量、中转等功能 |
城管局 |
2019年12月 |
13 |
建立垃圾分类 |
结合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采用“互联网+”智慧分类模式,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设计开发垃圾分类计量系统,作为示范片区垃圾分类减量的重要依据 |
两委办 |
2019年12月 |
构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体系,重点考评责任单位与具备资质企业的合同签订率、执行率,分类容器的设置率、完好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等重要指标,以及宣传品设置、计量台账建立情况 |
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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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开展专项执法 |
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组织力量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非法倾倒生活垃圾行为,非法倾倒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打击无资质、无许可从业现象和违规将业务交给无资质、无许可的单位和个人的现象,从严打击使用违规车辆从事运输的现象,从严打击未按规定方式倾倒垃圾的现象 |
城管局 |
全年 |
15 |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全域推进工作 |
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芜城管[2019]6号),2019年经开区工作目标调整为:“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100%全覆盖”。到2019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容器、亭棚的配置和转运站的升级改造基本完成,餐厨垃圾的收运能力大幅提升,非工业源有害垃圾的收运处理体系和再生资源的计量回收体系基本建立,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正确率明显提高,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 |
城管局 规建局 建管处 财政局 社会事业局 经贸发展局 文明办 生态环境分局 街道办事处 |
2019年12月 |
16 |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经开区管委会对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总责,城市管理、机关事务管理、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在经开区工委、管委的领导下,统筹推进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7月中旬,出台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联席会议制度 |
两委办 |
2019年7月 |
17 |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全域推进工作 |
强化开发区、街道、社区、分类点四级联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压实社区责任,加大检查考核,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
城管局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物业公司 |
全年 |
18 |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学校,率先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其它公共机构,比照执行。严格按照《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标准》,制订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配齐相关设施,保障经费投入,并通过绿色办公、源头治理等创新方式,推进分类工作全面开展 |
两委办 |
2019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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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所有居民小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以社区为管理单位,全面压实责任。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是物业公司。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社区负责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有条件的区域可以委托专门的市场化公司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运营 |
城管局 |
201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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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组织管理网络,配备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建立督导员队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和引导。依靠社区党组织,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党员干部带头实施,统筹好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 |
街道办事处 |
全年 |
21 |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全域推进工作 |
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分类收集设施和垃圾转运站的升级改造计划,建立完善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 |
城管局 规建局 建管处 财政局 |
2019年12月 |
22 |
2019年8月底前,依照《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配齐各示范点收集容器、亭棚 |
城管局 |
2019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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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019年12月底前,配置分类运输车辆,保障好垃圾分类运输的需求。完成垃圾转运站的升级改造工作,建设兼具餐厨垃圾集中破袋点、有害垃圾集中转运点、可回收垃圾和再生资源交投点功能的垃圾转运站,实现“一站多用,多点合一” |
城管局 |
2019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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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终端处理系统。推进“两网融合”,建立可回收物资源高效利用渠道。扩大餐厨垃圾收处能力。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的收运处体系,通过招投标方式,明确有害垃圾的处置单位和经费保障 |
城管局 |
2019年12月 |
25 |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全域推进工作 |
制定财政支持政策,多元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区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
财政局 城管局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物业公司 |
全年 |
26 |
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生态文明考核、文明单位创建等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相关工作。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定期对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
两委办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