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2021年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监督检查对象 |
抽查 比例 |
检查内容 |
备注 |
1 |
放射诊疗机构 (含中医医疗机构)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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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 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职业病人管理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11.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12.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
11 月1日前完 成 全 部抽 查 任 务与 结 果 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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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30 |
1.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2.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3.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4.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5.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6.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7.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8.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9.是否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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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职业病诊断机构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