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材料清单
单位内发生的工伤事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亡)认定申请表(单位盖章);
2.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初诊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属于职业病的需要提供职业病鉴定证明)
5.用人单位出具工伤(亡)事故证明(单位盖章);
6.两名见证人证词和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7.用人单位出具的打卡记录和上班时间表(单位盖章);
单位同意申报工伤单位需提供 1-7项材料 ;
单位不同意申报工伤的,受伤员工需要提供第1,2,3,4,6 项材料(不需要单位盖章)。
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申报工伤,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亡)认定申请表(单位盖章);
2.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初诊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5.用人单位出具工伤(亡)事故证明(单位盖章);
6.交通部门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7.用人单位出具的打卡记录(单位盖章)和上班时间表(单位盖章);
8.单位到居住地的路线图(单位盖章);
9.需居住地的居委会出具居住证明或者房产证复印件;
单位同意申报工伤单位需提供 1-9项材料 ,单位不同意申报工伤,受伤员工需要提供第第1,2,3,4,6,8,9项材料(不需要单位盖章)。工伤认定申请表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申报时效: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由单位申报;30天之后1年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申报。
地址:港湾西路30号经开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
电话:0553-5841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