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反馈
各位网友:
我委自2025年5月28日起通过管委会官网意见征集栏将《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至6月28日。
截止6月28日,共收到征集意见2条,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反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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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意见内容 |
采纳情况 |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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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五条“(一) 企业当年持有10年以上高价值发明专利的(按专利申请年份计算),每件奖励5000元,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建议参照市级奖补政策内容配套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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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采纳 |
1、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 号)“第一条 对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创新主体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资金支持;……”,综合经开区实际情况,故调整为“(一)组织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经验收通过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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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五条“(二)对企业以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融资3000万以下,按企业支付商标、专利评估费和贷款利息总额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30万元。”建议参照市级奖补政策内容配套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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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采纳 |
1、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市监〔2025〕10 号)“第一条 ……以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融资 3000 万元以上的,对当年产生的利息、评估费用按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20 万元;……”综合经开区实际情况,故调整为“(二)对企业以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融资3000万以下,按企业支付商标、专利评估费和贷款利息总额的3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2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