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春街道木龙村委会拆迁补偿款不作为发放何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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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01197270 来信时间: 2013-07-08 00:00:0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芜****
内容: 经开区领导您好:我们是万春街道木龙社区下倾村民,2010年为支持东旭工程早日开工,我们村及时进行丈量了搬迁,但是村委会在后来的集体耕地(有争议田亩)补偿款发放存在暗箱操作,未经本村民主通过,私自把我村(有争议)补偿款发放给邻村几户,导致本村群众情绪升级,多次交涉,在村委会和街道司法等部门的拖延和不作为的敷衍处理,造成木龙社区下倾自然村拆迁补偿工作一直拖到至今已有3年,未得到木龙村委会以上部门的认真解决。请开发区领导能否在百忙中抽点时间督促有关部门领导负责任的尽快解决,不要再拖了。谢谢盼及时回应。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经开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答复时间:2013-07-17 00:00:00

答复意见:

  “芜湖新苑”网友:

     您好!对您网上反映的有关问题经调查核实答复如下:

    土地争议主要由于90年代土地收益较小,负担较重,部分农户出现户与户之间自愿转让或弃耕由发包方重新发包而引发的土地争议。调解土地争议原则上由户与户之间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分别由社区、街道进行调解。调解无果可通过司法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据了解夏顷队土地并未发包给邻村,主要是由本村相邻村民组农户交叉承包耕地。从承包到确权,夏顷村民组并未提出异议,村委会作为发包方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符合相关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村委会对土地补偿款,从丈量到公示公开透明,并未发现暗箱操作。在土地补偿款发放程序上,无争议的直接发放,有争议暂缓发放,待解决争议达成一致再行发放。既未达成协议,又不提起诉讼的则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发放。

    自2010年征地以来,该队的土地争议较多,街道、社区做了大量的调处工作,一直在积极的主动介入调解,并不存在推诿和敷衍,且绝大部分已经调处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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